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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农商银行宣传品—米、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5年05月09日

  泗洪农商银行宣传品—米、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泗洪农商银行宣传品—米、油采购项目 已经批准实施,资金来自于企业自有,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择优选定合作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 泗洪县内       

  1.2项目规模:本项目为泗洪农商银行宣传品—米、油采购项目,包括包装费、配送费,控制价:5斤装、10斤每袋米共计29万元,900毫升、1.8升每桶非转基因食用油共计41万元。

  1.3日期要求:30日历天(2025.5-2025.6)

  1.4质量要求:合格      

  2、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

  3、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被邀请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报名信息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 2025 5 9 9:00 2025 5 15 17:00

   从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泗洪县长江东路17号)8007室领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 项竞谊    联系电话:15996779295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开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

     5.2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25 5 27   15:00

     5.3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11楼会议室 

     5.4 投标文件接收人: 项竞谊    联系电话:15996779295

  6、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2025年5月27日 15:00

  6.2 开标地点: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11楼会议室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项目联系人:项竞谊    联系电话:15996779295

  联系地址:泗洪县长江东路17号

  8、其他事项

  8.1 以上招标文件内容如有变动,将在开标前3天另行通知。

   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9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项目

   

1

 ()项目名称:泗洪农商银行宣传品—米、油采购项目      

 ( 2 )实施地点:泗洪县,泗洪农商银行总部及各支行                                    

2

采购人信息:

1)名称: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地址:泗洪县长江东路17号

3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10天。

4

投标报价文件份数:正本1份。

5

投标时需携带资料: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投标,并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提供以下资料:(1)投标文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6

付款方式:配送到位后,提供符合要求的正规发票后 全额付清。

7

合同签订后30日内项目实施完成。

质量标准:生产日期为近1个月的。

8

中标原则:以有效报价最低投标价格确定中标人。

9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一、总   

  (一)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邀请招标方式。

  (二)合格的投标人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产品和相关服务,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3条规定,且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合格的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适用法律

  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四)投标费用

  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五)投标文件的约束力

  投标人一旦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二、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构成

  招标邀请书;

  投标人须知;

  响应文件;

  附件。

  (七)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前三日之前按招标邀请书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等)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八)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期三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单位均可以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收到修改文件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回复采购单位,逾期不回的,视同已收

  3、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采购单位有权推迟招标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4、采购单位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九)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被拒绝。

  (十)投标文件构成

  1、报价文件

  (十一)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需按上述投标文件构成顺序装订成册,并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件格式填写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报价一览表等材料。

  (十二)投标报价

  1、报价为一次报价。报价将于开标会议当天当场宣读。

  2、本项目对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报价内容包括: 货物本身价格、包装、运输、装卸、人工、产品损耗、税费及货物交付使用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一切费用。

  3、报价注意事项:

     1)价格一律以人民币计算,以元为单位标准;

     2)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评标结束最终中标,总价将包定,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十三)投标有效期

  1、投标有效期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10天。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将视为非响应性文件予以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单位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单位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回,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十三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十四)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封面显著处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包括:正本一份。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有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书”(附件二)附在投标文件中。

  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要的修改处必须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十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装订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密封包装(正本一密封袋),密封件外层正面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等字样,并在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因标注不清而产生后果的由投标人自负。

  2、除特别说明外,全套投标文件的书面部分均使用A4规格纸张无线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投标文件未按第(十五)条款和第(十六)条款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七)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

  1、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开标地点,招标单位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须递交资格审查文件。

  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议,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出席会议。

  3、招标单位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按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十八)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单位将拒绝接收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十九)投标文件的修改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五、无效标、废标条款

  (二十)无效投标条款

  1、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或未按规定提交资质证件的;

  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投标文件密封、签署、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标书出现重大偏差,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的,或者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控制价;

  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9)、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10)、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1)、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二十一)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后认定,作串通投标处理。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或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且没有合理解释;

  2、不同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或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

  6、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就同一标段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7、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标情形。

  凡被判定为废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签字确认,投标人现场未能提出合法合规的有效解释或质疑而又拒绝签字的视同对结果认可。

  (二十二)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处理

  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经采购人研究决定是否继续开标或取消采购任务。

  (二十三)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条款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六、开标、评标程序

  (二十四)开标会议

  1、招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单位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投标人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签名报到。

  3、开标会议由招标单位主持。

  4、开标时,由采购人及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检查过程中如有异议,请举手示意并当场提出,否则视为密封完好,开标结束后此项程序不接受任何投诉和质疑)对检查未通过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其投标文件,检查结束后请检查人员到记录席签字确认。

  5、唱标时,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其它主要内容,并经投标人签字确认。

  八、中标及合同签订

  (二十五)中标人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按项目最低报价确定中标人。

  (二十六)资格后审

  1、采购人将在签订合同前对中标候选人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进行审查。审查包括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及补充承诺中涉及的其他相关资料原件,以及对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风险的其他因素。

  2、采购人若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故意隐瞒公司不良信誉和财务状况,以及存在可能对合同圆满履行造成风险的其他因素等,则按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予以处罚。

  3、如果竞标人被确认为不具备执行合同的能力,采购人将考虑按同样的程序审查下一个成交候选人。

  (二十七)中标公示

  1、中标结果公示后30日内,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二十八)签订合同

  1、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二十九)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2、项目完成后,凭采购人出具的完成报告办理退付履约保证金手续。

  第四部分      

  附件一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规格

价格(元)

备注

大米

5斤每袋

     

  附件二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规格

价格(元)

备注

大米

10斤每袋

     

  附件三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规格

价格(元)

备注

非转基因食用油

900毫升每桶

  

(品牌)

  附件四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规格

价格(元)

备注

非转基因食用油

1.8升每桶

  

(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