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关于函证业务相关信息的公示
来源: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9日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提升银行函证回函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关于加快推进银行函证规范化、集约化、数字化建设的通知》(财会〔2022〕39号)、《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会〔2024〕2号)要求,现将我行办理函证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函证业务办理方式
单位办理银行函证业务可通过邮寄或所聘会计师事务所委托人员跟函的方式办理。数字函证可通过中国互联金融协会数字函证平台发送,企业客户网银需开通数字函证功能。
二、函证业务办理期限
我行经办机构自收到符合规定的询证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将加盖询证函回函专用章的函证直接寄送至会计师事务所邮寄地址或直接交付跟函指定人员。
三、函证业务收费标准
我行贯彻落实对中小微企业的优惠支持政策,切实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让利,暂时免收询证函类业务手续费。
四、集中处理函证业务部门
我行指定运营管理部为函证业务经办部门,负责受理单位客户银行函证及回函相关业务,邮寄地址为:江苏省泗洪县长江东路17号,联系电话:0527-89898176,监督电话:0527-89880957。
五、函证业务填写要求
为保障回函效率,请函证单位按照《关于加快推进银行函证规范化、集约化、数字化建设的通知》(财会〔2022〕39号)和《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财会〔2024〕2号)要求,提供符合条件格式的询证函,并如实、完善地填写询证函各项要素,同时在询证函清晰加盖函证单位在本行印鉴章及函证所需加盖的其他印章,对于多页询证函还需要加盖骑缝章。询证函出具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联系方式、邮寄地址必须真实、有效。
询证函采取现场跟函形式的,需出具所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介绍信或公函原件,以及指定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工作证件。
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