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农村商业银行部分支行大厅卷帘门及防护栏整改更换工程-----招标文件(工程类)
来源:发布时间:2025年06月27日
泗洪农村商业银行部分支行大厅卷帘门及防护栏整改更换工程招标文件
招 标 人: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泗洪农村商业银行部分支行大厅卷帘门及防护栏整改更换工程
招标公告
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泗洪农村商业银行部分支行大厅卷帘门及防护栏整改更换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泗洪农商银行各支行;
1.2项目规模:对泗洪农商银行存在安全隐患的支行卷帘门和窗户防护栏进行整改安装;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355318.20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3工期要求: 7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 合格;
1.5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招标内容如下:泗洪农村商业银行部分支行大厅卷帘门及防护栏整改更换工程;
2、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4、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工程量完成70%付完成工程量的50%工程款,工程完工交付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15日内后付至本项目审计总价的97%,质保期结束没有质量问题付清余款(质保期以验收合格时间开始起算两年)。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5.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5.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5.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5.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5.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7项目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须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 2025年01月份(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5.8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5.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6.1报名时间: 2025年06月27日至2025年07月03日17:30。
6.2招标文件领取地址:泗洪县山河路河畔花城北门79号楼1205室。联系人:胡建维 联系电话:15252431199(微信同号)
3、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7日15:00
(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泗洪县山河路河畔花城北门79号楼1201室),逾期送达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开标地点为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本项目投标保证金:¥20000元,于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提供,未提供的招标人将予以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戚大鹏
联系电话:13179555561
联系地址:泗洪县长江东路17号
代理机构: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乃思
联系电话:13809094505
联系地址:泗洪县山河路河畔花城北门79号楼1205室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 | 招标人 | 招标人: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戚大鹏 联系电话:13179555561 |
1.1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乃思 电 话:13809094505 |
1.1 | 工程名称 | 泗洪农村商业银行部分支行大厅卷帘门及防护栏整改更换工程 |
1.1 | 工程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1.1 | 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3 | 工程款支付方式 | 详见招标公告 |
1.3 | 工期 | 工期:70日历天; |
1.3 | 质量标准 | 合格 |
1.4 | 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 | 详见招标公告 |
3.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有授权时提供); 3、已标价的工程预算书; 4、施工组织设计;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
3.3 | 投标有效期 | 60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3.1 | 投标保证金 | 详见招标公告 |
3.4 | 投标文件份数 | 1、投标文件3份,正本1份,副本2份,采用A4纸打印,无线胶装,在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 2、商务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须分开单独密封包装,密封袋上注明商务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时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4 | 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 1.是否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 是 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评审,计入总分 3.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明标评审。 |
4.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2025年07月17日15时00分 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泗洪县山河路河畔花城79号楼12楼) |
5.1 | 评标方法 | 见第二章 |
6.1 | 招标控制价 | ¥1355318.20元 |
其他 | 1、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但投标人须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及所存在的投标风险,如因投标人未踏勘现场或对项目现场情况考虑不周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后果自负。 2、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要考虑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列入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量。 3、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请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权要求赔偿。 4、投标人不得出借资质投标,不得转包、非法分包本工程项目。 5、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费金额:中标价×1%,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6、卷帘门推荐品牌: 江苏湘联 安徽扬子 南京威泽 浙江银捷 注:承包人应在招标人推荐的品牌中选购产品,并由招标人同意。 |
二、投标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泗洪农村商业银行部分支行大厅卷帘门及防护栏整改更换工程进行招标。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
本招标项目工程招标范围、工期及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及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邀请函。
1.5 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费金额:中标价×1%,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简体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2.1.1招标公告;
2.1.2投标人须知(包括前附表);
2.1.3评标办法;
2.1.4合同条款及格式;
2.1.5工程量清单;
2.1.6投标文件格式;
2.1.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须知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
3.2 投标报价
3.2.1招标人将设定招标控制价。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时,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反映。
3.2.2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和相应的内容的价格体现,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包装、运输、附属工程、临时工程、开办费、技术措施费、材料、劳务、机械设备、安装、维护、管理、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和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承担费用等所有费用。
3.2.3投标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的踏勘,了解工程的具体位置,工程施工的具体范围、拆除加固工作是否完成、施工车辆的行进路线、施工便道、运输、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垃圾清理外运及一切可能影响到正常施工的因素,并将之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
3.2.4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行了解市场价格或参考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协会)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市场指导价格,并考虑风险因素,进行自主报价,但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成本价;
3.2.5 投标报价方式
3.2.5.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方式。综合单价需调整时,按合同约定执行。
3.2.5.2投标单位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合价。每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单位未填写的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3.2.5.3工程量清单中规定了材料、设备的技术要求的,投标单位必须予以满足。若发现投标单位所报材料、设备技术参数与工程量清单中不符的,将被视为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2.6 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按照提供的工程量计价。
3.3投标文件的编制
3.6.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1提交投标文件3份。投标文件分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包装(正本一密封袋,二本副本同一密封袋),密封件外层正面应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并在骑缝处加盖公章,因标注不清而产生后果的由投标人自负。
3.6.2除特别说明外,全套投标文件的书面部分均使用A4规格纸张无线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3.6.3.1施工组织设计正文用A4纸张、纸张方向为纵向,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常规”字(黑色),字号不限。
4. 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签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拒绝接收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须知第4.1项规定的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1项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按时到达开标会议现场,未到达开标现场的,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居民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居民身份证的,视为未到场。
5.1.2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现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对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场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2 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5.2.1.1 宣布开标纪律;
5.2.1.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5.2.1.3 审查并宣布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到场情况;
5.2.1.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所有投标文件的开标顺序;
5.2.1.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目标等相关内容,并记录在案。
5.2.1.7设有招标控制价的,公布招标控制价;
5.2.1.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2.1.9开标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组建,负责清标与评标活动。
6.1.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6.2 投标文件的澄清
6.2.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可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单位应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有关投标报价、投标工期、质量等级承诺等实质性内容;
6.2.2书面答复须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字,经签字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3投标文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出现报价金额、工期、质量等级有差别时,均以“投标函”中的报价金额、工期、质量等级为准。
6.3 投标文件的审查
6.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3.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在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3.3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3.4投标文件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
6.3.5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
6、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0、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11、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3、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的;
7.定标
7.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7.2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且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同其它所有投标人的报价相比其报价比较低,且在招标人的期望值范围内,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定继续评标并从有效投标中推荐中标候选人。
8. 合同授予
8.1 中标通知
8.1.1 在本须知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8.2 履约担保
8.2.1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2.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
8.3 签订合同
8.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9.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9.1.1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9.1.2所有投标均被作为废标处理的;
9.1.3经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的。
9.2 不再招标
招标失败的,由招标人采用竞争性谈判或直接发包方式确定承包人。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 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二、评审程序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成员由5人以上单数人组成。
(二)清标。清标小组由本地所有评标专家组成。清标内容及步骤如下:
第一步 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进行清标。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备注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1.4条款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1.4条款规定 |
3、响应性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备注 |
投标范围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 |
工期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
第二步 经济标清标。剔除出现重大偏差投标单位,对所余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第三步 形成书面的清标报告。
(三)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核对清标情况,确认有效投标单位及投标价格,要求对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拒绝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四)详细评审(100分)
指标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指标 | 评价分值 |
1 | 投标报价(70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20%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 96%、 97%、98%;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 1%扣 0.6分,每低 1%扣 0.5 分, 不足 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70.0 |
2 |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4分) | 投标人自2022年6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银行系统承担过类似工程,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注:1、类似工程是指:在银行系统承担的卷帘门制作安装或安全防护栏项目。2、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清单(只提供合同清单里的有关卷帘门或安全防护栏内容即可)、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业绩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投标人名称、项目内容及规模、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日期等内容。2.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未提供的或证明材料中缺项漏项的或模糊不清的,不得分。 3、以上业绩必须参加本项目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否则不得分。 | 4.0 |
3 | 施工组织设计(22分) | 3.1、简述符合银行系统规范标准的电动卷帘门、安全防护栏产品的组成构件 | 2.0 |
3.2、银行系统卷帘门的构件安装施工及相关的要点要求 | 6.0 | ||
3.3、银行系统安全防护栏的施工规范及要点要求 | 6.0 | ||
3.4、安全防护措施(从电路反馈、钥匙掌管、控制系统、防盗等方面阐述) | 6.0 | ||
4 | 后期服务维修 | 投标人自行阐述 | 2.0 |
5 | 项目负责人答辩(4分) | 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出题,项目负责人现场书面答辩 | 4.0 |
4.1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由投标报价、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答辩、施工组织设计、其他因素等构成,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1.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4.1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投标人的综合评估分为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分。
4.1.2 投标人综合评估得分等于各项得分之和。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1.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并否决其投标。
4.2. 投标文件的澄清
4.2.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补正以书面方式进行,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2.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4.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5、评标结果
5.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5.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
泗洪农村商业银行部分支行大厅卷帘门及防护栏整改更换工程
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人(全称):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泗洪农村商业银行部分支行大厅卷帘门及防护栏整改更换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泗洪农村商业银行部分支行大厅卷帘门及防护栏整改更换工程;
2.工程地点:泗洪农商银行各支行;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工程内容:对泗洪农商银行存在安全隐患的支行卷帘门和窗户防护栏进行整改安装;
6.工程承包范围: 本工程清单全部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70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全费用单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签订日期
本合同于 2025 年 月 日签订。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 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1.本合同一式 4 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 1 份,招标代理机构 2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切未尽事宜,按《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执行,无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甲方(发包人):(公章) 乙方(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借鉴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仅针对本项目列出专用条款。
一、项目部经理主要管理人员
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保证每周在工地工作时间不低于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需离开时必须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履行书面或电子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开)。否则发包人有权按 500 元/天的标准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
二、安全施工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教育和安全事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
(一)合同价款及调整
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全费用单价 方式确定。
(二)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工程量完成70%付完成工程量的50%工程款,工程完工交付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15日内后付至本项目审计总价的97%,质保期结束没有质量问题付清余款(质保期以验收合格时间开始起算两年)。
四、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包括经发包人所授权的有关人员或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签字认可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变更工程师均应及时签收确定,否则视为该变更费用已被确认。
施工过程中价款调整的办法:设计变更、发包方和监理方均认可的签证、招标图纸以外新增加的工程项目调整方法:①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无论增减幅度多大,均按投标时的中标单价进行增减;②相近或相似的工程项目,仅作主要材料变换的,也仅对变更后业主方指定产品的招标价差部分进行调整后并入结算价(含相关税费);③清单中无此项的增加项:a依据最终投标报价中相应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及费用计取标准计算组成新增项目的结算价;b对于最终投标报价中相关价格、标准混乱或无法鉴别的,则按编制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相同的标准计算新增项目的预算价,以预算价乘以(1-下浮率)进行结算。
五、违约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合同工期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工期,如工期延误,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合同工期延误一天赔偿2000元,此赔偿费的支付不能解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工期延误的赔偿限额为工程合同价款的10 %。
本工程应达到发包人要求及施工图纸设计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按照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资料评定标准施工。若因承包人原因,工程竣工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除必须由承包人在合理期限内自行整改至合格外,另处以经审定价的1%的质量违约金,且发包人保留对导致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部分在保修期内产生的损害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达不到合格标准,承包人必须进行整改,其整改所需时间计算在合同总工期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按前述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六、其他补充内容。
1、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生产措施需按发包人要求履行到位,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中,不再另行支付。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
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施工垃圾及废料均由承包人清理到位,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附件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泗洪农村商业银行部分支行大厅卷帘门及防护栏整改更换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 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整改到位,以书面形式办理移交手续。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部分支行大厅卷帘门及防护栏整改更换工程清单 | |||||||
一、部分支行大厅卷帘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 量 | 单 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1 | 门体(100双层帘片) | 壁厚1.0 | 942 | ㎡ | 1、界集 2樘 42.84m2; 2、虹州 2樘 41.09m2; 3、归仁 3樘 73.13m2; 4、城西 2樘 29.8m2; 5、天岗湖 2樘 22.91m2; 6、双沟 2樘 50.78m2; 7、泗州 2樘 36.19m2; 8、城东 1樘 11.84m2; 9、花园口 1樘 33.84m2; 10、古徐 2樘 31.56m2; 11、青阳 3樘 50.88m2; 12、城南 2樘 14.66m2; 13、重岗 2樘 18.91m2; 14、金锁 3樘 28.52m2; 15、大楼 3樘 25.99m2; 16、新星 4樘 41.22m2; 17、城北 1樘 15.58m2; 18、朱湖 3樘 40.99m2; 19、曹庙 2樘 25.63m2; 20、太平 3樘 31.19m2; 21、龙集 3樘 38.38m2; 22、城头 4樘 51.62m2; 23、石集 2樘 47.33m2; 24、魏营 1樘 6.84m2; 25、孙园 2樘 34.34m2; 26、车门 1樘 16m2; 27、峰山 4樘 40.51m2; 28、四河 1樘 12m2; 29、临淮 1樘 11.86m2; 30、梅花 1樘 15.58m2; | ||
2 | 控制系统 | 麒麟QK-KT2309E | 65 | 套 | |||
3 | 金甲卫士锁 | B级内置自动上锁 | 65 | 套 | |||
4 | 800KG交直流电机 | 麒麟-DC24V | 65 | 台 | |||
5 | 急停、红外防夹、遇阻反弹装置 | QL-TPT09-L-1 | 65 | 套 | |||
6 | 防撬报警设备 | 麒麟-DC12V | 65 | 套 | |||
7 | 墙体手动开关 | 不锈钢100mm*80mm | 65 | 套 | |||
8 | 备用电池 | 麒麟4.5A/24V | 65 | 套 | |||
9 | 人工安装费 | 65 | 樘 | ||||
10 | 小计 | ||||||
二、部分支行不锈钢防护栏 | |||||||
11 | 车门支行不锈钢防护栏 | 规格要求:符合GA38-2021标准1、外框及横向管为不锈钢方管,规格为25mm*38mm*1.2mm,间距25cm 2、内侧竖向管为直径25mm,间距10cm,壁厚1.0mm,内穿14mm的螺纹钢 | 49.6 | ㎡ | |||
12 | 峰山支行不锈钢防护栏 | 同上 | 57.08 | ㎡ | |||
13 | 四河支行不锈钢防护栏 | 同上 | 73.76 | ㎡ | |||
14 | 城头支行不锈钢防护栏 | 同上 | 62.5 | ㎡ | |||
15 | 临淮支行不锈钢防护栏 | 同上 | 38.97 | ㎡ | |||
16 | 界集支行不锈钢防护栏 | 同上 | 107.8 | ㎡ | |||
17 | 大楼支行不锈钢防护栏 | 同上 | 41.84 | ㎡ | |||
18 | 归仁支行不锈钢防护栏 | 同上 | 99.5 | ㎡ | |||
19 | 梅花支行不锈钢防护栏 | 同上 | 53 | ㎡ | |||
20 | 城西支行不锈钢防护栏 | 同上 | 135.8 | ㎡ | |||
21 | 金锁支行不锈钢防护栏 | 同上 | 108.66 | ㎡ | |||
22 | 朱湖支行不锈钢防护栏 | 同上 | 83.47 | ㎡ | |||
23 | 曹庙支行不锈钢防护栏 | 同上 | 52.23 | ㎡ | |||
24 | 小计 | ||||||
25 | 合计(10+24) | ||||||
注:以上单价及合价包含规费、税金、招标代理费等一切费用 | |||||||
第六章 图 纸
无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泗洪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
(资格后审)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投 标 人: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 字 )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五、施工组织设计
六、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地址:
成立日期: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五、施工组织设计
(由投标人自拟)
六、资格审查材料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证书、社保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